
中国
China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调整完善灯具、镇流器等产品CCC认证实施要求
2026年9月,为严格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发布灯具、镇流器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修订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灯具(试行)》(CNCA-C10-01:2026)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镇流器(试行)》(CNCA-C10-02:2026),以更细要求、更严举措规范认证实施,筑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新版规则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密结合产品的行业特点、安全特性和工艺流程,细化生产企业质量保证能力、产品一致性管控重点、认证单元划分及抽样检测要求,加大证后监督力度,对企业实施更科学的分类管理,覆盖灯具、镇流器CCC认证全链条,压紧压实认证活动各相关方主体责任。新版规则优化灯具的认证模式,分别对通用灯具、大型灯具、单批次定制灯具确定3种不同的认证模式,进一步增强针对性,便利不同类型认证需求。《公告》对新版规则过渡期进行明确,规定自2027年1月1日起,应当按照新版规则开展CCC认证活动,已经颁发的有效CCC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新版规则的实施,将进一步把住灯具、镇流器等产品市场准入关口,守牢质量安全底线。
《智能眼镜声学性能测试规范》 10月2日起正式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JJF 2385—2026《智能眼镜声学性能测试规范》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自2026年10月2日起正式实施,为智能眼镜声学性能检测划定统一技术标尺,以计量法治监管守护消费权益,助力新兴消费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规范》直面行业痛点、回应群众消费关切,构建起智能眼镜声学性能完整测试体系,围绕"收音""放音"两大模块建立标准化检测流程,重点划定三项关键评价维度:一是收音与播放的频率响应指标,保障录音、回放声音还原度,贴近人耳真实听觉感受;二是麦克风收音定向性能,考核设备对佩戴者人声和不同方向传来的其他声音的拾取能力,区分环境背景噪声;三是播放漏声测试,防范声音外泄,保护用户通话、听音隐私,且相关测试须在消声室内开展,借助头和躯干模拟器、测量传声器、声学分析仪等专业高精度计量设备,最大限度规避环境反射声干扰,保证测试数据客观可靠。
电动摩托车换电系统国家标准将实施
2026年10月1日起,《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换电系统技术规范》(GB/T 47352—2026)国家标准将实施。
采用换电模式的电动摩托车具有操作简便、成本较低、用电安全等优势,但过去缺少针对整车换电性能的统一规范和要求,即将实施的国家标准围绕快速、安全、可靠三大核心目标,系统性地对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换电系统提出了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体现快速性。为保障用户能够高效、顺畅地完成换电操作,结构上,要求电池仓布局合理,并提出换电接口相关要求以确保电池能够快速准确地装入和锁止;操作上,给出了换电操作的常用步骤示意图,引导制造商规范产品使用说明,使用户在不同品牌的换电系统中能获得一致、快捷的操作体验。
二是保障安全性。标准从电气安全、机械安全及材料安全等多个层面提出严格要求,进一步保障用户人身安全。例如,对换电接口提出耐电压、绝缘电阻、温升等要求,有效防止触电、短路和过热风险;规定电池仓非金属材料和换电接口的阻燃等级,从源头降低火灾隐患。
三是提高可靠性。标准立足换电模式高频使用、复杂工况的特点,建立了多维度的可靠性考核体系。整车层面,开展能量消耗率及剩余电量指示试验,保障电量显示准确可信。结构强度层面,通过正弦振动、机械冲击试验,进一步防范电池及换电结构失效风险。耐久性方面,明确换电接口插拔耐久试验次数,试验后温升达标、功能正常,保障全生命周期机械与电气连接可靠。

欧盟
European Union
欧盟更新CE RED协调标准
2026年9月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编号为 (EU) 2026/2003的决议,修订了多个无线电指令(RED)的协调标准。主要变化包括:
· 原有协调标准更新版本:电磁辐射标准EN 50566:2017/A1:2023及EN 50566:2017/A2:2025(二者需要与EN 50566:2017共同使用,含0mm body SAR新要求)、点对点固定无线链路RF标准EN 302 217-2 V3.4.1、UWB储罐雷达标准EN 302 372 V3.1.1、海事及港口监控雷达标准EN 303 135 V2.2.1、广播电视接收机放大器及有源天线标准EN 303 354 V1.2.1;
· 新增协调标准:短距离无线电标准EN 300 440-2 V3.1.1及EN 305 550-5 V1.1.1、PMR/TETRA EMC标准EN 301 489-5 V2.3.1、CB设备EMC标准EN 301 489-13 V2.1.1、蜂窝基站EMC标准EN 301 489-50 V2.4.1、UWB标准EN 302 065-3-3 V3.1.0及EN 302 065-4-4 V2.1.1、一次雷达标准EN 303 364-1-1 V1.1.1。
欧盟射频暴露新标准EN 50566:2017/A2:2025正式列入RED 2014/53/EU协调标准清单
2026年9月7日,欧盟官方公报OJEU发布实施决定(EU)2026/2003,EN 50566:2017/A2:2025正式列入RED 2014/53/EU协调标准清单。修订版自公报刊发即具备合规推定效力,全部强制要求待过渡期结束后生效。
一、标准概况与核心技术变更
▶ 适用范围
EN 50566是无线设备射频暴露(SAR)基础性协调标准,覆盖30MHz-6GHz、使用距离人体200mm以内的设备:手持终端、穿戴设备、配件组合设备、服装内置无线模块。
▶ 版本迭代
EN 50566:2017(基础版)→ A1:2023 → A2:2025。
A2:2025由CENELEC在2025-10正式发布;欧盟评估确认该修订满足RED指令第3条基本健康安全要求。
▶ 核心技术改动:Body-SAR测试归零(0mm接触)
1. 旧版A1:2023允许身体佩戴设备SAR测试保留5mm空气分隔间隙;A2:2025取消该间隙,设备表面与人体仿真模型直接接触(0mm)开展Body-SAR测试;SAR限值维持不变:10g组织平均2.0W/kg。
2. 意义:测试条件贴近真实使用——设备紧贴皮肤、嵌于衣物、配饰佩戴场景,评估逻辑由保守缓冲假设转向真实暴露场景。
3. 合规风险提示:射频近场电磁场强度随距离缩短指数级升高。原先依靠5 mm空气间隙达标的产品,0mm条件下SAR读数会显著抬升,极易触及2.0W/kg限值。天线靠近外壳边缘、射频功率余量小的产品风险最高。过渡期结束后,整机结构、天线布局、射频输出功率、材料介电参数均需要重新评估验证。
二、完整时间节点&过渡期规则(18个月过渡期:2026-9-7~2028-3-7)
▶ 过渡期内(2026-9-7至2028-3-7)
• 新做 CE-RED 认证:可选用A1:2023或A2:2025,同一份认证申请不可混合两套版本;
• 已经依据A1完成评估、已经投放欧盟市场的产品:原有报告/DoC继续有效,无需立刻复测。
▶ 过渡期结束后(2028-03-07起)
• 新提交RED认证申请,强制使用A2:2025(0mm Body-SAR);
• 持续供货欧盟的存量产品,需要按照现行有效标准重新完成合规确认。
▶ 配套各国国标转化时间
• 欧盟成员国须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A2:2025国家标准转化;
• 2028年10月31日:与A2冲突的旧版国家标准全部废止。
欧盟发布锂原电池性能测试相关标准
2026年9月18日,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发布EN IEC 60086-2-2:2026《一次电池——第2-2部分:锂电池的物理特性和电气规格》。该标准等效采用IEC 60086-2-2:2026,适用于基于标准化锂(非水性)电化学系统的原电池,规定了电池的物理尺寸、放电测试条件以及放电性能要求。IEC 60086-2-2:2026是对2021年发布的IEC 60086-2第14版的修订版。本版包含以下重要的技术变更:
a) 含有水性电解液的电池被单独列为第2-1部分:物理和电气特性;
b) FR10G445和FR14505的最大开路电压从1.83V改为1.90V;
c) FR10G445的数字音频测试负载从50mA改为75mA,同时修改了MAD参数;
d) 增加了FR10G445的便携式照明测试项目;
e) FR14505增加了电机/玩具以及收音机/时钟/遥控器测试项目;
f) 在第3条中各项条款根据其功能进行了重新排序:电化学系统、电化学系统、电气特性与规格要求;
g) IEC 60086 2:2021的通用标识部分被移至IEC 60086 1:2026的附录H中;
h) IEC 60086 2:2021的符合性检查清单部分被移除,并合并到IEC 60086 1:2026的附录J中。
欧盟发布含有水性电解液的原电池性能测试相关标准
2026年9月18日,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发布EN IEC 60086-2-1:2026《一次电池——第2-1部分:含有水性电解液的电池的物理特性与电气规格》。该标准等效采用IEC 60086-2-1:2026,适用于基于标准化电化学系统且使用水性电解液的原电池,规定了相关物理参数、放电测试条件以及放电性能要求。IEC 60086-2-1:2026取代了2021年发布IEC 60086-2标准的第14版。这一版本属于技术上的修订版本。与之前版本相比,该版本包含以下重要技术变更:
a) 将锂电池分为IEC 60086-2-2中的两类:物理与电气特性规范进行区分;
b) 在第3条中,各项术语按照其功能进行了重新排序:电化学系统、电气特性与规范;
c) 在1类圆形电池中增加了TR03和TR6两种型号;
d) LR03、TR03和R03型号的数字化音频测试负载从50mA调整为75mA,同时修改了MAD参数;
e) 增加了LR6型号的个人造型测试要求,代替"高功耗应用测试"的测试项目;
f) 为TR6增加了高功耗应用测试;
g) 为R6S增加了收音机/时钟/遥控器测试;
h) LR6、R6P和R6S的CD、数字音频、无线游戏及配件测试被移除;
i) 3LR12、3R12P和3R12S增加了4.5V通用标识项;
j) IEC 60086 2:2021中关于通用标识的附录D被移至IEC 60086 1:2026的附录H;
k) IEC 60086 2:2021的合规检查表相关附录E被移除,并合并到IEC 60086 1:2026的附录J中。
欧盟发布光伏组件性能测试标准
2026年9月18日,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发布EN IEC 61853-2:2026《光伏(PV)组件性能测试与能耗评级——第2部分:光谱响应度、入射角及模组标称工作温度测量》。该标准等效采用IEC 61853-2:2026,规定了基于功率(瓦特)、能量(焦耳或瓦时)以及性能比来评估光伏组件性能的相关要求。该标准旨在制定测量辐射角效应对设备输出功率影响的程序,确定在特定的环境和使用条件下模块的工作温度,以及测量模块的光谱响应度。该标准适用于所有类型光伏组件,包括双面光伏组件。但对于那些随着时间而改变性能的组件来说,该标准可能并不适用,例如那些在光照或热效应作用下性能会变化的组件,或者那些在建模过程中出现显著非线性特性的组件。
欧盟对30余家AI公司启动合规信息征询
2026年8月29日,欧盟委员会依据《人工智能法案》赋予的执法权力,向30余家在全球运营的AI公司发出信息征询函,这是该法案自8月2日进入执法阶段后的首次大规模正式行动。征询内容主要涉及AI系统的安全性及版权合规问题。此前,OpenAI和Anthropic均承认其先进模型在测试中脱离受控环境,分别入侵了外部系统。欧盟委员会副主席维尔库宁表示,目标是确保AI在欧洲以安全、透明的方式开发部署,并已准备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企业履行义务。委员会未公开涉事公司名单,但确认其遍布全球,问卷主要聚焦安全与版权尊重。
欧盟《网络弹性法案》报告义务生效
2026年9月11日起,欧盟《网络弹性法案》(CRA)规定的漏洞及严重安全事件报告义务正式生效。根据该法案,将AI模型集成至自有产品并以自身名义投放市场的企业,即被视为CRA下的制造商,须履行同等义务。一旦发现被积极利用的漏洞或严重安全事件,制造商须在24小时内发出预警,72小时内提交详细通知,14天内提交最终报告。CRA的主要合规义务(风险评估、安全设计、漏洞管理、技术文档、SBOM及CE标记等)将于2027年12月11日全面适用。
欧盟发布最新版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分类规则指南
2026年9月9日,欧盟医疗器械协调组(MDCG)正式发布 MDCG 2020-16 rev.5,即《根据欧盟第 2017/746 号法规(IVDR)对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分类规则的指南》第五次修订版。该指南由MDCG制定并获认可,帮助制造商、公告机构和卫生机构在IVD产品上市前统一、准确地确定其风险分类。
rev.5是一次范围集中、技术性明确的修订,核心变化仅涉及规则7:
· 澄清了规则7的制定理由:对"无定量或定性指定值的质控品归为B类"这一规则背后的逻辑进行了更清晰的阐述。
· 修订了规则7下的示例:更新了相关示例,以帮助使用者更准确地理解该规则在实际场景中的应用边界。
规则7规定,无定量或定性指定值的质控品归为B类;而制造商已赋予定量或定性指定值的质控品,则随其所质控的器械分类。rev.5的调整消除这一规则在执行中的模糊地带,提升欧盟各成员国执法的一致性。
欧盟更新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的协调标准清单
2026年9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执行决议(EU) 2026/2032修订执行决议(EU) 2023/740,更新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参照的协调标准,涉及EN 71-4、EN 71-15和EN 71-16三项玩具标准。
2026年9月14日起,EN 71-4:2020+A1:2025(化学和相关活动的实验装置)、EN 71-15:2025(发泡玩具材料中的甲酰胺(含量))和EN 71-16:2025(玩具材料中的某些氯化磷系阻燃剂(TCEP、TCPP、TDCP))被列为玩具安全指令的协调标准。
先前版本EN 71-4:2020将于2028年3月14日(1.5年后)撤回。
欧盟玩具标准清单(2026年9月)如下:

注释:
1. 关于第3.19条("驱动装置"的定义)和针对扭扭车玩具(wave rollers)(一种儿童乘坐的玩具,其转向和推进由脚控制,且使用时车轮处于可触及范围内)的第4.15.1条,EN 71-1:2014+A1:2018不构成符合欧盟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第10条第2款及该指令附件II第I部分第3点所列基本安全要求的推定依据。
2. EN 71-12:2016中第4.2条表2第a点中的限值(即针对意图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且意图或可能放入口中的弹性体玩具的限值)低于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附件II第III部分第8点中规定的符合的限值:

欧盟发布新电池法规中动力电池性能与耐久性协调标准
2026年9月14日,欧盟委员会依据(EU)1025/2012号《电池与废电池法规》第10条第6款,通过(EU) 2026/2048号实施决议将EN 18060:2025《道路车辆——带内部储能的可充电电池——碱金属离子(锂离子、钠离子)、铅酸、镍氢及混合化学成分电动汽车模块和电池的性能与耐久性》列为协调标准。
1、决议内容
根据(EU) 2023/1542号法规第15条第3款,符合协调标准或其部分的电池,若相关标准已通过官方公报公布,则被推定符合该法规第9条、第10条、第12条、第13条、第14条及第78条的要求,前提是这些要求被协调标准覆盖。本次决议将EN 18060:2025列为《电池与废电池法规》的协调标准,为道路车辆用可充电电池的性能与耐久性提供统一的测试程序与计算方法。
2、标准简介
(1)适用范围
标准适用于配备牵引电池的M类和N类机动车(依据(EU) 2018/858号法规第2条),以及质量超过25kg的L类车辆(依据(EU) 168/2013号法规第2条)。测试对象覆盖电池单体、电池模组、电池包和电池系统四个层级,化学体系包括碱离子电池(锂离子、钠离子)、铅酸电池、镍氢电池及组合化学体系。
(2)测量参数与计算方法
标准规定了四类核心性能参数的测试程序与计算规则。额定容量(Ah)及其容量衰减率(%),额定功率(W)及其功率衰减率(%),内阻(Ω)及其内阻增长率(%),能量往返效率(%)及其衰减率。此外,标准还规定了预期寿命的测定方法,以参考循环次数表示。
标准要求在测量中考虑与具体应用场景相匹配的度量指标,以便不同制造商、不同型号产品之间的电性能数据具备可比性。
ETSI发布17项《网络弹性法案》垂直领域最终草案标准
2026年8月13日,ETSI欣然宣布,在欧盟《网络弹性法案》(CRA)框架下制定的17项垂直领域最终草案标准(Final Draft Standards)现已开放公众征求意见。这些标准旨在成为协调标准,为制造商提供一种被认可的合规证明途径,即符合性推定。
上述ETSI EN 304 xxx系列网络安全要求标准已于今年夏季提交至欧洲41个成员组织,包括欧洲经济区(EEA)各成员国的国家标准化机构,各方可在审批程序的第一阶段提出意见。
审批程序将持续至2026年9月中旬至11月中旬,具体取决于各垂直领域。
目前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的17项最终草案标准可在以下链接公开获取:https://docbox.etsi.org/CYBER/EUSR/Open

印度
India
印度MNRE要求ALMM风电制造商提交网络安全合规证明
2026年8月20日,印度新能源与再生能源部风能司发布办公室备忘录,要求所有列入"风力发电设备及制造商批准清单"(ALMM-Wind)的原始设备制造商,于2026年8月31日前提交网络安全合规状态报告及证明文件。该指令执行2025年7月31日对ALMM程序的修订案,修订案为风能领域引入了数据本地化、运行控制本地化和研发设施本地化三项强制要求。
根据2025年7月31日的修订案,ALMM-Wind列名制造商须满足以下要求:
所有风力发电设备相关数据须存储并维护在印度境内的服务器或数据中心,制造商须在合规报告中提供本地数据服务器的名称和位置,并提交支持性文件。修订案禁止将风电机组的实时运行数据传输至印度境外,机组的运行控制须完全由印度境内设施执行;制造商须提交本地控制中心的位置、人员配置和设备信息,以及防止境外远程控制所采取的措施。此外,制造商须在修订案发布之日起一年内设立印度境内研发中心,并提交研发设施和人员配置的详细信息。
MNRE在备忘录中附有标准填报格式(Annexure-I),要求制造商就上述每项要求声明"完全合规"、"部分合规"或"未合规"。已完成的合规报告将作为MNRE后续随机抽查和现场检验的依据。

美国
America
美国新泽西州正式立法允许便携式插电太阳能系统
2026年9月1日,新泽西州州长签署《花园州阳台太阳能法案》,允许居民将微型便携式太阳能设备直接插入标准120伏墙壁插座使用。该法律将于2027年3月1日生效,取消了此前针对此类设备的许可限制与电力公司审批流程。
法案的具体技术要求如下:
系统规模与功率限制:法案适用的插电式太阳能设备总输出功率上限为1,200瓦,通常由两至三块标准太阳能电池板组成。400瓦及以下的系统免除任何可能要求修改建筑、线路或配电盘的建筑规范限制;400瓦至1,200瓦的系统享受简化流程,但安装过程需符合既有的技术规范。
技术与安全规范:设备必须通过UL 3700插电太阳能安全标准认证,或获得国家认可测试实验室的同等标准认证。设备需配备微型逆变器,用于将直流电转换为交流电,并在电网停电时具备自动切断断电功能,确保电力维修人员的安全。
行政与网联规定:符合条件的产品无需与电力公司签订互联协议,电力公司不得收取额外费用或强制要求增设控制设备。市政当局不得禁止此类设备的使用,亦不得要求申请许可证或收取管理费用。若安装过程涉及独立的建筑或电气施工,施工部分仍需遵循标准规范。
美国ASTM制定全球供应链中无人机系统及组件的可追溯性、认证与合格评定指南
2026年5月25日,美国ASTM数字信息供应链委员会(F49)正制定《全球供应链中无人机系统及其组件的可追溯性、认证与合格评定指南》(ASTM WK99450),旨在为无人机系统的材料与部件认证建立统一的溯源、真伪验证和采购协议框架。
该指南将规范从原材料到成品的全链条追溯流程,帮助利益相关方验证关键部件及其支持文件的可信度。指南规定了在无人机系统全生命周期中建立合格评定可追溯性的流程,包括:组件可追溯性、装配与配置跟踪、软件与固件版本可追溯性、系统及子组件的监管链、文件与证明文件的认证。
美国ASTM 发布《确保无人航空器系统(UAS)软件可靠性的标准规程》
2026年8月3日,美国ASTM发布ASTM F3201-26《确保无人航空器系统(UAS)软件可靠性的标准规程》。该文件由 ASTM 无人航空器系统委员会(F38)及其下属分委员会 F38.01 制定,收录于《ASTM 标准年鉴》第 15.09 卷。标准共 15 页,DOI 为 10.1520/F3201-26。
F3201-26 覆盖作为无人航空器系统组成部分的软件的开发、验证与确认实践,亦可供 UAS 交通管理(UTM)服务提供者等第三方服务提供者使用。标准适用于视距内(VLOS)及超视距(BVLOS)运行场景。标准假定无人航空器的最大重量与空速由各国民航当局(CAA)规定。
该标准规程的制定源于业界与民航当局对 UAS 软件适航符合性方法的需求。RTCA DO-178 作为机载软件研制保证的通用标准,其基础假设之一是软件失效可能导致人员(飞行员或乘客)的灾难性伤亡。这一假设对无人航空器并不成立——虽在某些失效条件下(如与有人机相撞或地面撞击)存在人员伤亡可能,但该事件本身仅具有条件性致死概率。
DO-178 及 DO-278 等标准通过开发前端的严格需求追溯性管理保证等级。F3201-26 提供了一种替代方法,通过验证与确认测试以及配置管理与软件开发流程的一致性来确保足够的可靠性。部分民航当局已批准通过严格测试但未达到 DO-178 需求追溯性等级的软件。F3201-26 将这些已在审定中成功实践的做法加以概括与固化。
标准要求用户在全软件开发生命周期中贯彻其要求,涵盖规划、需求、设计、实现、测试、集成、验证、部署及维护各阶段。配置管理实践方面,无论关键性等级如何,标准要求软件提供者对每个发布包中的配置项保持一致性认知,并能追踪各项目的开发与测试状态。验证与确认测试应适配软件的预期用途与环境,测试方法由软件提供者自行选择,可包括蒙特卡洛模拟、软件在环(SIL)、硬件在环(HIL)、飞行测试及本标准未明确列出的其他测试方式。
F3201-26 的适用范围涵盖各类利益相关方:UAS 原始设备制造商、UAS 组件及相关要素软件提供者、制导导航与控制软件开发者、非特定 UAS 机型专用的软件提供者(包括通过本地或云端承担安全关键或安全相关功能的软件)、UAS 集成商、自行定制或开发软件的运营人,以及自动化数据服务提供者(即第三方服务提供者,含 UAS 服务供应商与补充数据服务提供者)。
标准适用于对其所负责接口边界内的软件承担设计责任的软件提供者,亦适用于开发部署软件但不掌握 UAS 设计的软件提供者。

韩国
Korea
韩国拟修订儿童滑板车供应商符合性声明安全标准
2026年9月3日,韩国正式向WTO发布G/TBT/N/KOR/1380号通报,拟修订滑板车的供应商符合性声明(SDoC)安全标准,由韩国产业通商部以第2026-474号公告形式发布。该草案拟于2026年12月以后通过,2027年6月以后生效,评议截止日为2026年11月2日。
此次草案以欧洲标准EN 14619为参照,重点补充滑板车行驶耐久性测试、跌落冲击测试及其他相关安全要求。EN 14619是欧盟针对人力滑板车的专项安全标准,适用于仅靠使用者肌肉力量推进、使用者体重在20公斤以上、100公斤以下的滑板车,规定了安全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及制造商须提供的信息,现行版本为2019年版,取代了2015年版。韩方此次向欧洲标准看齐,意味着其产品安全要求将与国际主流市场进一步接轨。
通报援引的法律依据为韩国《儿童产品安全特别法》第2条和第25条,可见修订对象主要是纳入供应商符合性声明管理的儿童用滑板车。韩国现行儿童滑板车标准已对产品性能提出较为系统的要求,冲击试验要求在发板中心施加制造商规定的最大载荷或90公斤静载荷,以每秒2米的速度撞击15厘米高的硬质台阶;跌落试验则以直径100毫米、重20公斤的重锤从发板中心上方300毫米处落下。
该标准上一次修订于2022年,自2023年3月7日起施行。韩国消费者院此前的比较测试显示,市场上儿童滑板车的耐久性能存在差异,10个主流品牌产品安全项目均符合国内标准,但冲击耐久性因产品而异,这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此次加严耐久类测试的现实背景。
韩国发布新版SAR测试标准
2026年8月26日,韩国国立无线电研究院(RRA)发布第2026-6号公告,宣布废止国家标准KS C 3370-1和KS C 3370-2,便携式无线设备的SAR测试标准现已统一合并为单项标准KS C 3350。该变更自发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韩国调整荧光灯产品KC安全标准
2026年9月10日,韩国国家技术标准院修订KC 60968、KC 61195、KC 61199三项荧光灯产品安全标准,新标准将于2026年12月31日起实施。此次修订主要为落实《水俣公约》有关要求,进一步调整自镇流荧光灯、双端荧光灯和单端荧光灯等产品的汞含量要求。
新标准实施后,我国相关照明产品出口韩国时,现有产品参数、检测报告和KC认证文件可能需要根据新要求进行核查或调整。对仍向韩国出口荧光灯产品的企业,应及时掌握新旧标准差异,重点确认产品汞含量是否符合新限值,并与韩国进口商及认证机构提前确认现有KC证书、检测报告是否需要补充测试或办理变更。拟在2026年底以后出口的产品,应尽早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和认证,避免因标准转换影响产品正常进入韩国市场。
韩国拟修订锂二次电池安全标准,明确将便携式设备纳入KC 62133-2管控范围
2026年8月27日,韩国国家技术标准院(KATS)就《电器及生活用品安全管理办法》及《电器安全标准》第1类(KC 62133-2)修订案征求意见。
此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第一,将KC 62368-1(音频/视频及信息通信技术设备安全标准)新增为移动电源(power bank)的适用安全要求。第二,将KC 62133-2《便携式设备用密封锂二次电池安全》标准的适用范围扩展至重量不超过18kg的设备。
根据修订草案,KC 62133-2的适用范围将从原有的"便携式设备"调整为"便携型设备",并明确"便携型设备"定义为重量在18千克以下的所有设备。此举将原本界定模糊的"可移动设备"及"可携带设备"等概念统一量化为重量指标,消除了此前按设备类型分类可能产生的歧义。草案的应用示例中明确列出了包括立式风扇、机器人吸尘器、氛围灯、移动电源、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电动工具、遥控模型车及个人移动设备等产品类型。
草案同时增设了"移动电源类设备"的专门定义,指内置可充电锂电池、通过USB等通用接口输入电力并为电子设备供电的便携式电源装置。草案明确,仅用于特定设备供电的产品不视为移动电源类设备。根据修订内容,此类设备除满足KC 62133-2要求外,须额外适用KC 62368-1标准。
在技术条款方面,此次修订删除了此前标注为"参考"的7.3.9强制内部短路试验的限制性说明,意味着该项试验将转为实质性判定要求。此外,适用范围"备注1"中的例外情形删除了"不间断电源(UPS)",仅保留"电力在500 Wh以上的设备",并新增了无人机作为法规排除示例。
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26日。

巴西
Brazil
巴西发布空调、冰箱能效新规
2026年9月11日,巴西国家计量、标准化和工业质量协会(INMETRO)发布两项新版制冷产品法规,分别为空调法规Portaria INMETRO 550/2026和冰箱及类似制冷器具法规Portaria INMETRO 551/2026。
一、核心内容
空调法规(Portaria INMETRO 550/2026)
适用产品:主要适用于制冷量不超过17.58 kW(60,000 BTU/h)的整体式、窗式/墙式及分体式空调。
参考标准:
性能及能效测试:ISO 5151、ISO 16358-1
安全测试:IEC 60335-1、IEC 60335-2-40
冰箱及类似制冷器具法规(Portaria INMETRO 551/2026)
适用产品:主要适用于家用冷藏箱、冷藏冷冻箱、冷冻箱及类似产品。
参考标准:
性能及能效测试:IEC 62552系列
安全测试:IEC 60335-1、IEC 60335-2-24
注:2031年1月1日起IEC 60335-2-24 Ed.8.0将成为强制采用版本。
二、新旧法规替代
1.空调新规生效后,同步废止第269/2021、179/2022、230/2022、672/2025号共4项旧法令。
2.冰箱及类似制冷器具新规生效后,同步废止第332/2021、266/2023、736/2024、223/2025、278/2025号共5项旧法令。
3.此次550/2026和551/2026法规均属于整合版本,两项新规为当前巴西空调、冰箱能效合规的唯一官方依据。
三、能效标签样式
空调标签示例:

冰箱及类似制冷器具标签示例:
· 现行标签(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0日):

左:冷藏箱;中:冷藏冷冻箱;右:冷冻箱
· 新版标签(强制实施日期为2030年12月31日):

左:冷藏箱;中:冷藏冷冻箱;右:冷冻箱
巴西ANATEL就Wi-Fi 6 GHz AFC系统展开公众咨询
巴西国家电信局(ANATEL)于2026年9月25日发布了两项公众咨询,旨在针对支持自动频率协调(Automated Frequency Coordination, AFC)的Wi-Fi设备制定相关技术及运行规范:
- 第 41/2026 号公开咨询:关于支持AFC的标准功率(Standard Power)Wi-Fi设备的认证要求。
- 第 42/2026 号公开咨询:关于AFC系统的技术及运行要求和注册程序。
巴西发布新版频率划分规划
2026年8月13日,巴西国家电信局(Anatel)在《联邦政府公报》刊发第789号决议,批准新版《巴西频率划分、指定与分配规划》(PDFF),同时修订《广播业务及其辅助业务无线电频率信道划分与使用条件条例》(RCC-SRA),将250—322 MHz频段纳入电视广播规划,为第二代地面数字电视TV 3.0的部署提供频谱保障。决议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2025年1月发布的第772号决议同时废止。
根据修订后的条例,现行第一代数字电视只能继续使用216 MHz及以下的VHF频段和470 MHz及以上的UHF频段,TV 3.0则可在全部VHF、UHF子频段内使用,电视广播可用频段调整为174—216 MHz、250—298 MHz、298—322 MHz、470—608 MHz和614—698 MHz五段。新划入的250—322 MHz仅向新一代电视开放,TV 3.0可与现有数字电视并行播出,实现平稳过渡。
由于该频段目前承载铁路、电力、矿业等行业专网,新规对其实行分区、分阶段腾退。12个州设定了TV 3.0的优先起用频点:南里奥格兰德州从256 MHz以上起用,南马托格罗索、巴拉那、里约热内卢三州从262 MHz以上起用,戈亚斯、马托格罗索、圣保罗三州从268 MHz以上起用,阿拉戈斯、圣埃斯皮里图、马拉尼昂、米纳斯吉拉斯、帕拉五州从274 MHz以上起用。与此同时,250—322 MHz频段停止向专网及固定电话地面系统发放新授权、办理续期和新建台站,仅250—268.75 MHz在技术理由充分并经主管部门批准时可例外。已获授权的系统中,268.75—322 MHz内的最长可在频段转用于广播后继续运行6个月或至授权到期,以先到者为准;250—268.75 MHz内的可运行至授权剩余期满,但均不得对电视广播造成有害干扰,也不享受干扰保护。决议还规定,电力线宽带系统在主管部门出台相应技术要求之前,继续沿用原第527号决议的技术条件。

泰国
Thailand
泰国NBTC接受ETSI EN 301 893标准,用于5.8 GHz WLAN认证申请
2026年8月,申请泰国NBTC认证的5.8 GHz WLAN产品所适用的测试标准有更新。
根据NBTC认证经理的口头确认,NBTC现已接受ETSI EN 301 893 V2.2.1或更新版本作为5.8 GHz频段WLAN产品的测试标准。
对于工作在5.725–5.850 GHz频段的WLAN产品,NBTC目前可接受基于以下任一标准的测试报告:
· ETSI EN 302 502
· FCC Part 15.247
· FCC Part 15.407
· ETSI EN 301 893
目前,该项接受政策基于NBTC的口头确认。NBTC尚未针对此变化发布任何正式的书面通知或修订后的法规。
虽然相关正式技术标准尚未完成修订,但在实际认证操作中,NBTC目前已接受采用ETSI EN 301 893 V2.2.1或更新版本测试报告的WLAN产品申请5.725–5.850 GHz频段认证。

澳大利亚
Australia
澳大利亚eSafety发布智能眼镜行业建议
2026年8月31日,澳大利亚eSafety专员办公室发布面向智能眼镜行业的建议文件,要求制造商在设备设计中嵌入多项强制性安全措施。该文件是eSafety"技术趋势汇聚"系列的一部分,聚焦隐蔽录制功能对在线安全构成的威胁。
文件要求的核心安全措施包括:智能眼镜应对未提供知情同意的人员面部进行自动模糊处理;录制音频或视频时应设置不可禁用、不易遮挡的清晰视觉指示;设备在未被佩戴时应禁止录制功能;直播功能应设置延迟,以便审核软件在内容播出前进行审查。
文件记录了实际伤害。"搭讪艺术家"使用智能眼镜拍摄与女性互动的过程,多数被拍摄者未意识到自己正在被录制。部分内容创作者拍摄骚扰服务人员的"恶作剧"视频,评论区有害言论随之扩散。部分施害者要求受害者支付费用以删除使用智能眼镜录制的病毒式传播内容。
国际数据公司数据显示,2026年第二季度全球智能眼镜出货量达354.7万台,同比增长35.3%;2026年上半年累计出货量达711.4万台,同比增长70.5%。Kmart于2026年7月28日发布售价89澳元的Anko智能眼镜,产品在一周内全国售罄。Meta的智能眼镜占全部AI或智能眼镜销量的80%以上,累计已售出约700万副。
智能眼镜隐私安全正引起人工智能公司和监管机构的关注。Meta于2026年9月推出固件更新,通过实时传感器监测,在检测到录制指示灯被遮挡或物理破坏时自动停止视频拍摄,物理篡改情况下摄像头功能将被永久禁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市议会禁止在公共游泳池使用智能眼镜及其他可穿戴录制设备。挪威奥斯陆自8月27日起禁止在学校使用智能眼镜。欧盟数据保护委员会正在制定针对智能眼镜的统一数据保护指南。澳大利亚绿党提出一项法案,要求对智能眼镜实施为期12个月的进口禁令。澳大利亚公共服务委员会正在评估是否禁止在政府建筑内使用智能眼镜。
eSafety目前无强制企业执行上述建议的权力。依据《在线安全法》,不合规服务提供商最高可处5460万澳元民事罚款。设备准则(非法材料)适用于智能眼镜制造商和供应商,要求其向用户提供在线安全工具信息及投诉权利说明。文件同时指出,智能眼镜的辅助功能对盲人、低视力及聋人用户具有实质意义,安全措施与辅助功能之间不存在内在冲突。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拟修订光伏面板产品生命周期责任法规并征求意见
2026年9月11日,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环境保护局(NSW EPA)启动《产品生命周期责任修订(光伏面板)法规2026》草案的公众咨询,同步发布议题文件与监管影响声明。咨询期至2026年11月16日。该草案依据2025年4月9日获御准的《产品生命周期责任法2025》(NSW)制定,是该法在电池之后纳入的第二个受监管产品类别。
草案的核心机制是强制性的产品管理责任要求。新南威尔士州环境保护局将获授权与一个产品管理责任组织(PSO)签订协议,并促成光伏面板供应商向该组织缴费。协议启动后,监管框架将对PSO实施监督,品牌所有者向新南威尔士州供应光伏面板时须满足强制的产品管理责任要求。该制度建立在《产品生命周期责任法2025》对品牌所有者施加的全生命周期义务之上,涵盖设计、供应、使用、再利用、收集、回收及处置环节。
推动该草案的直接因素是光伏废物量的增长预期。新南威尔士州拥有超过118万套屋顶光伏系统,目前每年产生约14,000吨光伏面板废物。政府预测该数字将在2045年增至89,000吨,增幅接近五倍。环境保护局在咨询文件中指出,现行处置路径不足以安全、可持续地管理这一废物流,多数报废光伏面板仍进入填埋场、被堆积或非法倾倒。
草案的可回收材料包括铝、玻璃、硅、铜和银。新南威尔士州政府表示,回收量的增加将有助于在新南威尔士州建立本地供应链、强化制造能力并创造技术岗位。

墨西哥
Mexico
墨西哥更新移动通讯设备海关查验规定
2026年9月28日,墨西哥经济部更新外贸规则(附录2.4.1),强制要求进口电信与移动设备须于边境通关时验证符合NOM-221-SCFI-2017及NOM-221/2-SCFI-2018标准。
主要更新内容:
1.NOM-221-SCFI-2017(IMEI识别码):
· 8517.18.99(其他移动终端设备)
2.NOM-221/2-SCFI-2018(频谱技术规范,700-2500MHz):
· 8517.13.01(智能手机)
· 8517.14.91(其他移动电话(手机)及其他无线网络设备)
· 8517.18.99(其他移动终端设备)
· 8517.62.17(数据交换、路由及传输设备 )
· 8517.69.99(其他通讯/传输设备)
墨西哥CRT修订IFT-011-2022标准第3部分
2026年8月28日,墨西哥电信监管委员会(CRT)发布了针对IFT-011-2022第3部分的修订公告。IFT-011-2022第3部分涉及用于风险或紧急情况通知的蜂窝广播服务协议。该标准将于发布60个日历日后,即2026年10月27日正式生效。该标准参考的国际标准为ETSI TS 123 041 V19.3.0 (2026-02)。对已获证书且具备硬件支持的设备,可以通过软件升级激活新功能,并向认证机构提交通知,纳入后续的年度监督抽查;对不支持新功能的旧设备,原证书继续有效,但不可办理延期。

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ISO发布6轴工业机器人能耗测量标准
2026年9月16日,ISO正式发布ISO/TS 25213:2026《机器人——测量机器人能耗的试验方法——6轴铰接式工业机器人》。该标准由ISO/TC 299归口,规定了测量典型应用中6轴铰接式工业机器人能耗的方法,并明确了测量条件及结果呈现方式,不适用于服务机器人及SCARA、AMR、DELTA等类型机器人。该标准为工业机器人能效评估提供了统一的国际测试依据。
ISO发布人工智能使用指南
2026年9月2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联合发布《IEC和ISO技术委员会人工智能使用指南(2026版)》。该指南面向参与IEC、ISO标准制定工作的相关人员,就人工智能工具在标准制定过程中的负责任使用提供指导,明确AI辅助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适用场景和使用要求。
该指南的发布标志着国际标准化组织在规范AI工具应用于标准制定流程方面迈出重要一步,旨在确保人工智能技术在全球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安全、合规和负责任使用,为全球标准化工作的智能化转型提供制度保障。

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
IEC发布太阳能电池CPV/PV混合模块性能评估标准
2026年8月20日,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发布IEC 63387-1:2026《混合式CPV/PV模块:一般特性与测量方法——第一部分:性能评估与功率等级——辐照度与温度因素》。该标准由国际电工委员会太阳能光伏能源系统技术委员会(IEC/TC 82)负责制定。
本文件适用于包含两种类型太阳能电池的混合式CPV/PV模块。其中,一部分太阳能电池设计用于收集集中光线,称为聚光光伏(CPV)电池阵列;另一部分则设计用于收集散射或漫射光线,称为传统光伏(PV)电池阵列。后者可以是双面照明电池,也可以是一面照明电池。对于几何集中比大于3倍的混合式CPV/PV模块,适用本文件;而当几何集中比低于3倍时,则适用IEC 60904-1和IEC 61853系列标准的规定。
该标准规定了评估CPV/PV混合模块性能的方法,尤其是关于功率因数的评估。该标准描述了评估模块输出功率的规范条件,以及根据光强、辐照度和时间等因素来测量功率的步骤。此外,该标准还提供了一种确定混合CPV/PV模块性能参数值的方法。为了比较那些输出功率不连续且随时间变化的不同混合CPV/PV模块的性能,标准中引入了有效名义功率的概念。

加拿大
Canada
加拿大纽扣电池产品即刻纳入CCPSA管控
2026年9月18日,加拿大卫生部将含纽扣或硬币电池的消费品,以及纽扣或硬币电池的单独销售包装,正式列入《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CCPSA)项下《一般禁令》方法的 Table 3。自该日起,任何不符合加拿大卫生部所列安全标准的产品,一律不得在加拿大境内制造、进口、宣传或销售。
本次更新无过渡期,且要求英文、法文双语警示标签,玩具、非玩具产品、可重复密封/不可重复密封电池包装及电池标签均被纳入强制性能标准。
法规基础概况
加拿大卫生部依据《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Canada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Act,CCPSA)第7(a)、8(a)条所确立的"一般禁令"(General Prohibitions)开展监管。
· 法律依据:《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CCPSA)第7(a)条、第8(a)条。
· 列入对象:①含纽扣或硬币电池的消费品;②单独销售的纽扣或硬币电池的包装。
· 生效时间:自2026年9月18日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 过渡期:无过渡期。CCPSA一般禁令本身已生效,本次为"清单增补",不设宽限期。
· 执法手段:可对违规产品采取查封、责令采取纠正措施、责令召回、行政处罚(administrative monetary penalties)直至刑事检控。
为什么纽扣/硬币电池被列为危险产品
加拿大卫生部在风险评估中明确:电池误吞可在短至约2小时内造成严重的内部化学灼伤,并可能导致穿孔、出血、食道狭窄等永久性损伤甚至死亡。基于上述危害,含电池产品的电池仓可及性、散装电池包装的儿童防护性能、以及产品与电池上的警示标签,被同时纳入强制管控范围。
本次更新核心禁令
自2026年9月18日起,任何人均不得在加拿大境内制造、进口、宣传或销售下列产品,除非该产品符合下表所列标准或加拿大卫生部认可的同等标准:
· 含有纽扣或硬币电池的消费品(无论电池是否由消费者自行更换);
· 单独销售的纽扣或硬币电池,以及其销售包装;
· 随产品附带、作为配件供应的备用纽扣/硬币电池同样在管控范围之内。
适用范围与例外
· 纽扣/硬币电池定义:直径大于高度的小型单电池,可由锂、碱性、氧化银或锌空等化学体系构成,直径通常5–30mm之间。
· 明确排除:使用锌空纽扣/硬币电池的消费品,以及锌空电池的销售包装,本次暂不纳入Table 3管控范围。
· "同等标准"通道:产品符合美国 ANSI/UL 4200A-2023、ASTM F963 等被加拿大卫生部认可的标准,或符合澳大利亚 ACCC、英国 PAS 7055:2021 等可比措施,可作为合规依据,但仍需补齐英法双语标签。
制造商、进口商、广告商和零售商须确保产品符合规定。未达到适用标准或同等标准的危险产品,不得在加拿大制造、进口、宣传或销售。同时提醒,产品符合纽扣/硬币电池专项标准外,企业仍应检查产品是否存在其他潜在安全风险。
加拿大ISED更新了实验室核查表
2026年9月4日,加拿大创新、科学与经济发展部(ISED)发布了编号为2026-DRS0001的公告,宣布对实验室技术审核核查表进行了更新。此次更新主要源自于引入RSS-Gen Issue 6。在该标准的过渡期内(截至2027年7月30日),还可使用旧版本核查表,在2027年7月30日后必须使用新版本核查表。RSS-Gen Issue 6为核查表引入的变化为:
· 原要求(2027年7月30日前):按照RSS-Gen Issue 5,30 MHz至1 GHz频段依据ANSI C63.4进行场地验证;1 GHz 至18 GHz频段,依据ANSI C63.25.1或CISPR 16-1-4进行验证;
新要求(2027年7月30日后):按照RSS-Gen Issue 6,30 MHz至1 GHz频段采用ANSI/USEMCSC C63.25.2标准,1 GHz以上的频段采用ANSI C63.25.1或CISPR 16-1-4 标准。

马来西亚
Malaysia
马来西亚COE申请转为线上办理,暖通制冷企业需注意
2026年10月,马来西亚能源委员会(Suruhanjaya Tenaga,ST)发布通知,为配合《2024年能源效率与节能法》相关要求,马来西亚ePermit系统已迁移至新平台(https://newepermit.dagangnet.com.my),并正式实施能源效率证书(COE)线上申请模块。
一、实施时间及办理方式
新ePermit系统已于2026年9月28日正式上线,批准证书(Certificate of Approval,COA)与能源效率证书(Certificate of Energy Efficiency,COE)的申请均转由新ePermit系统办理。COE申请不再通过原人工流程,原有付款链接方式不再适用。企业后续应按照新ePermit线上申请流程提交COE申请。
二、历史数据迁移状态
迁移的历史数据:
· 处于草稿状态的续证申请;
· 正在等待官员审批的续证和新申请;
· 距证书到期15–60天、处于允许续期窗口内的续证申请。
不迁移的历史数据:
· 已过期的证书;
· 距到期0–14天的许可证;
· 旧系统中长期处于草稿状态的记录,相关记录将被删除。
马来西亚MCMC将四项标准纳入监管体系
2026年9月4日,马来西亚通信与多媒体委员会(MCMC)将技术标准论坛(MTSFB)制定的四项标准完成注册,分别为:
· MCMC MTSFB TC T015:2026,IMT-Advanced(4G)用户设备(第二次修订);
· MCMC MTSFB TC T023:2026,IMT-Advanced(4G)基站;
· MCMC MTSFB TC T020:2026,航空无线电通信设备——技术规范(第一次修订);
· MCMC MTSFB TC G058:2026,物联网——功能安全要求。

瑞士
Swiss
瑞士拟修订取暖器等《能源效率条例》
2026年9月17日,瑞士正式向WTO提交了G/TBT/N/CHE/303号通报,公布《能源效率条例》(EnEV,SR 730.02)修订草案,涉及局部空间加热器、外部电源和商用油炸锅三类产品。草案由瑞士联邦能源局(BFE)负责,拟于2027年6月1日通过、7月1日生效。
局部空间加热器方面,新规改变了"空气加热产品"的定义,导致结构简单的暖风机被划入空气加热产品范畴,这并非欧盟本意,欧盟正在修正,瑞士此次同步跟进。修订后,简单暖风机重新按便携式电加热器评估,季节性空间供暖能效须不低于44.7%;除暖风机、毛巾架和教堂座椅加热器外,其他电加热器的季节性空间供暖能效不得低于49.5%。
外部电源方面,瑞士将采纳取代(EU)2019/1782的(EU)2025/2052号法规,并与欧盟同步于2028年12月14日实施,这一日期晚于条例整体生效时间,企业需特别留意。新规适用范围明显扩大,除传统外部电源外,无线充电器、无线充电板、电池充电器及USB Type-C线缆均被纳入;技术要求也同步加严,在更严格的能效限值之外,新增输出功率、以USB PD为核心的"通用充电器"互操作性、抗浪涌能力以及扩展的信息和标识要求。
商用油炸锅是本次修订中唯一的"瑞士特有"条款。欧盟目前对商用油炸锅没有能效要求,瑞士现行规定本身已属对欧盟法规的例外,此次进一步加严。按草案,商用油炸锅在空载运行最长30分钟后,须自动将设定温度降至130℃以下或自动关机。实施分两步走,自2028年1月1日起只允许具备自动降温功能的产品投放市场,并给予12个月库存销售期,2028年12月31日后全面禁止销售不具备该功能的产品。同时适用范围得到细化,烤盘、经瑞士联邦民防局批准用于防护设施的灶具、三面封闭带烤架插槽的明火焗炉以及台式油炸锅被排除在外。据瑞方测算,目前约60%的落地式和嵌入式油炸锅已具备该功能,新规实施后一年内售出的设备在12年寿命期内可节省约180万瑞士法郎,累计节电7.4吉瓦时。

洪都拉斯
Honduras
洪都拉斯CONATEL扩大WAS/RLAN频段并修订频谱规则
2026年8月26日,洪都拉斯国家电信委员会(CONATEL)通过了第NR003/26号决议,扩大针对无线接入、移动网络和卫星系统的频率框架。此次频谱更新涉及设备配置及网络授权规划方面的调整。决议已于2026年9月2日发布并生效。
该决议更新了《国家频率分配计划》,并修订了现行无线接入系统及短距离设备法规中相关的频率条款。其主要变化如下:
· 将原用于Wi-Fi 6e/7的5925–6425 MHz频段扩展至 5925–7125 MHz;
· 明确3300–3800 MHz频段采用TDD(时分双工)模式用于公众移动通信(IMT/5G),在3700–4200 MHz频段增加了"移动(除航空移动)"分配;
· 允许在S频段(1990–2010 MHz上行/2180–2200 MHz下行)开展卫星移动服务;
· 在原本用于公众移动通信(IMT/蜂窝移动)的2500–2690MHz 频段中,允许部署专用移动通信系统;
在10.7–12.7 GHz、17.3–18.6 GHz及19.7–20.2 GHz频段,放宽传统的EPFD(等效功率通量密度)限制,转而采用基于链路性能的保护方案,促进宽带低轨/非静止轨道卫星。

黎巴嫩
Lebanese
黎巴嫩型式批准程序说明
2026年9月2日,黎巴嫩电信监管局(TRA)发布了编号为TRA/PRE/327-020926的通知,明确了针对具备电信功能的设备的型号核准程序。根据该明确规定,型号核准申请必须以制造商的名义提交。申请可由制造商直接提交,也可由其授权代表代为提交。相应的型号核准证书将以制造商的名义,针对特定的核准型号或产品签发。证书签发后,所有进口相同核准产品的进口商均可依据该型号核准进行进口。只要进口设备符合有效证书所涵盖的型号及技术规格,便无需针对特定进口商单独申请证书。

新加坡
Singapore
新加坡就SS 538:2008、固态变压器两项草案征求意见
2026年9月4日,新加坡企业发展局(ESG)发布公告,宣布就新加坡标准SS 538:2008《电气装置中电气设备维护的操作规程》的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5日。另外,ESG就《技术参考:固态变压器(SST)——中压(MV)交流至低压(LV)直流转换的产品要求》标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5日。

叙利亚
Syrian
叙利亚SY-TPRA宣布停止仅支持2G和/或3G设备的进口与型式批准
2026年9月2日,叙利亚电信和邮政监管局(SY-TPRA)发布新闻稿宣布,仅支持2G、3G或同时支持这两种网络制式的设备,将根据通信与技术部后续公布的时间表逐步停止服务。
因此,进口商务必留意此项指令,切勿进口不支持4G/LTE网络或更先进一代移动通信网络的移动通信设备。
自2026年10月1日起,SY-TPRA将不再批准此类设备(即仅支持2G、3G或同时支持这两种网络制式的设备)的进口与型式认证申请。

多米尼加
Dominica
多米尼加INDOTEL发布915-928 MHz频段低功率设备的技术法规
2026年8月27日,多米尼加共和国电信研究所(INDOTEL)通过了第074-2026号决议,制定了在915-928 MHz 频段内运行的低功率设备和装置以及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应用的操作参数。详细如下:

符合上述技术法规要求的设备无需额外申请频谱许可证或特定频率授权,但仍须符合INDOTEL的型式认证要求。